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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16:42:02 点此:188次
上联:画上荷花和尚画 下联:书临汉帖翰林书 其他可选下联还有: 垂帘画阁华帘垂 题中浪词郎中题 题边注释主编题 书裁朽作秀才书 书间函件汉奸书 书衷妙语庙中书 秀山轻雨青山秀 书中刀术道众术 书里家书佳丽书 书中署管仲书 书中是非侍中书 书衷妙语庙中书 琅华滩上探花郎 雾锁山头山锁雾 天连水尾水连天 木林风起蜂临目 包里精盐经理包 图间泰山太监图 夏天青草青天下 观后泰山太后观 读书想读没书读 心头故事顾头兴 夏天青草青天下 走大路上鲁大走 网站鱼儿渔站网 垂帘画阁华帘垂 书中朗月郎中书 影弄花枝花弄影 眉黛浓愁浓黛眉 情人怀里说人情 猪吃我屎我吃猪 我爱邻居邻爱我 鱼傍水活水傍鱼 菜蔬供蔬菜 蜜蜂采蜜酿蜂蜜 工人做工缺人工 国王出国失王国 垂帘小楼为帘垂 上联: 画上荷花和尚画,(人 出) 下联: 章中棹杖召忠章。(我 对) 注: 出句机关点:①画荷花和画(谐音H)。 :②上尚(谐音S)。③荷花(艹头)。④花(名词、动词)。⑤画荷和尚画(含口)。⑥画→画(名词→动词)。⑦和尚(对僧人的称谓,总体属“名词”,词性分别属虚词类)。 对句机关点: ①章棹杖召章(谐音Z)。 :②中忠(谐音Z)。③棹杖(木旁)。④杖(名词、动词)。⑤章中棹召忠章(含口)。⑥章→章(名词→形容词、动词,章通彰。)。⑦召忠(人名称谓,总体属“名词”,词性分别属虚词类)。 ⑧花和尚(花:名词、动词) ⑧杖召忠(杖:名词、动词) 花→杖(分别是名词、动词。这是关键)。 机关全破。 上联:画上荷花和尚画 下联:念出书经生出念 横批:荷花念 画动词,念嘴巴动。同为五根; 上副词意在入在印,出副词意在出,声音发出;荷花生物,书经死物;和是动词,出是动思维上的动词;画是名词,念是念头的名词。 最多就解成这样[捂脸] 突然听到这句对子就感兴趣对了对,发现不咋对...一查傻了,唐寅的对子....果然难...我只能这样对了......还有大神一起研究么[机智][机智][机智] 好多天前听书出了这么个对,我也没学习过怎么对,查了哈对子的要,就这么应对了...不知道怎么样...哈哈哈哈!大神快来! 上联: 画上荷花和尚画,(人 出) 下联: 章中棹杖召忠章。(我 对) 注: 出句机关点:①画荷花和画(谐音H)。②上尚(谐音S)。③荷花(艹头)。④画荷和尚画(含口)。⑤画→画(名词→动词)。⑥和尚(广义名词)。 对句机关点: ①章棹杖召章(谐音Z)。②中忠(谐音Z)。③棹杖(木旁)。④章中棹召忠章(含口)。⑤章→章(名词→形容词、动词)。⑥召忠(人名词)。 “画上荷花和尚画”的下联是:“书临汉墨翰林书”。 1、回文联,它是我国对联中的一种。用回文形式写成的对联,既可顺读,也可倒读。不仅它的意思不变,而且颇具趣味。是我国的重要文化之一。 2、举例 (1) 斗鸡山上山鸡斗 龙隐岩中岩隐龙 (2) 雾锁山头山锁雾 天连水尾水连天 (3) 客上天然居 居然天上客
三奇嘉会格 条件 化禄、化权、化科(称三奇或三吉或三化吉)在命、财、三合方会齐,迁移亦可,谓之「三奇嘉会」格三奇嘉会固佳,会集二星,即非等闲 优点 赋云:「科权禄合,富贵双全。」最好的是命、财、各有一颗化吉星原则上,当的喜权科在,做生意的喜权禄在;又化吉星在命,不如在财、迁、,在命主格高,多属祖荫或福气,免辛劳命自好,而在财、迁、,则属有成就,有本事,能伸展抱负的古人命盤,留名万世者,其三方四正大抵皆有二化吉以上,故化星重要异常古赋又云:『禄权命逢合吉,威权压众相王朝。」又云:「权禄重逢,财双美。」此乃就化禄、化权二吉入三方四正而言古赋云:「科命权朝,登庸甲第。」意谓化科守命,化权在迁或财或朝命,可学而优则仕对於权禄,又有诀云:「权禄重逢,衣食丰隆。」又云:「权禄守财福之位,出世荣华。」此就财帛与其对宫福德而言,各守一颗权录,荣华过人对於三化吉,其性质依赋云:「禄会禄存大富,权会巨武英扬,科会魁钺贵显。」可见其分别:禄主财,权主位,科主名缺失 三奇嘉会怕煞星凶曜来冲,虽可成就,但世路多艰。尤怕空劫与七杀破军会照命有三奇,年少多艰,乃因第三大限方可能合照部份化吉星,第五大限才重逢三吉,故属晚成之格诀云:「权禄吉星仆役位,纵然贵也奔驰。」权禄在奴仆(交友)宫,虽可位高,但无法「治大国若烹小鲜」常须使出浑身解数,汲汲营营地从事 三奇嘉會格 條件 化祿、化權、化科(稱三奇或三吉或三化吉)在命、財、三合方會齊,遷移亦可,謂之「三奇嘉會」格三奇嘉會固佳,會集二星,即非等閒 優點 賦云:「科權祿合,富貴雙全。」最好的是命、財、各有一顆化吉星原則上,當的喜權科在,做生意的喜權祿在;又化吉星在命,不如在財、遷、,在命主格高,多屬祖蔭或福氣,免辛勞命自好,而在財、遷、,則屬有成就,有本事,能伸展抱負的古人命盤,留名萬世者,其三方四正大抵皆有二化吉以上,故化星重要異常古賦又云:『祿權命逢合吉,威權壓眾相王朝。」又云:「權祿重逢,財雙美。」此乃就化祿、化權二吉入三方四正而言古賦云:「科命權朝,登庸甲第。」意謂化科守命,化權在遷或財或朝命,可學而優則仕對於權祿,又有訣云:「權祿重逢,衣食豐隆。」又云:「權祿守財福之位,出世榮華。」此就財帛與其對宮福德而言,各守一顆權錄,榮華過人對於三化吉,其性質依賦云:「祿會祿存大富,權會巨武英揚,科會魁鉞貴顯。」可見其分別:祿主財,權主位,科主名缺失 三奇嘉會怕煞星凶曜來沖,雖可成就,但世路多艱。尤怕空劫與七殺破軍會照命有三奇,年少多艱,乃因第三大限方可能合照部份化吉星,第五大限才重逢三吉,故屬晚成之格訣云:「權祿吉星僕役位,縱然貴也奔馳。」權祿在奴僕(交友)宮,雖可位高,但無法「治大國若烹小鮮」常須使出渾身解數,汲汲營營地從事
大理寺,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 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 大理寺卿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 大理寺,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庭,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秦、汉时以廷尉主刑狱,审核各地疑狱重案。汉景帝、汉哀帝、东汉末汉献帝、南朝梁武帝四次改为大理,均仍复旧。北齐定制,以大理寺为署名,大理寺卿为名。隋以后沿用。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土,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称三法司。决狱之权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也裁。大理寺卿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明、清均正三品。可参与朝廷大政会议。清光绪二十四年(),一度并入刑部,旋复旧。清光绪三十二年(),改为大理院。大理寺旧置判寺一人,兼少卿事一人。建隆三年,以工部尚书窦仪判寺事。凡狱讼之事,随司决劾,本寺不复听讯,但掌断天下奏狱,送审刑院详汔,同署以上于朝。详断八人,以京充, 国初,大理正、丞、评事皆有定员,分掌断狱。其后,择他明法令者,若常参则兼正,未常参则兼丞,谓之详断。旧六人,后加至十一人,又去兼正、丞之名。咸平二年始定置。 法直二人,以幕府、州县充,改京则为检法。 丰制行,置大理寺卿一人,大理寺少卿二人,大理寺正二人,推丞四人,断丞六人,司直六人,评事十有二人,主簿二人。卿掌折狱、详刑、鞫谳之事。同职务分左右:天下奏劾命、将校及大辟囚以下以疑请谳者,隶左断刑,则司直、评事详断,丞议之,正审之。若在京百司事当推,或特旨委勘及系之物应追究者,隶右治狱,则丞专推鞫。盖少卿分领其事,而卿总焉。凡刑狱应审议者,上刑部。被旨推鞫及情犯重者,卿同所隶请封奏裁。若狱空或断绝,则御史按实以闻。分案十有一,置吏六十有九。 先是旧制,大理寺谳天下奏案而不治狱。熙宁五年,增详断二为十员。七年,置详断习学十四,详覆习学六。九年,诏以“京师寺,凡有狱皆系开封府司录司及左右军巡三院,囚逮猥多,难于隔讯,又暑多瘐死,因缘流滞,动涉岁时。稽参故事,宜属理,可复置大理狱。”始命崔台符为知卿事,蹇周辅、杨汲为少卿,各举丞及检法。初,神宗谓国初废大理狱非是,以问孙洙,洙对合旨,至是,命起寺,十七日而成。丰二年手诏:“大理寺近举坠典,俾治狱事,推轮规摹,皆以义起,不少宽假,必怀顾忌,稽留弊害,无异前日。宜依推制院及御史台例,不供报纠察司。”三年,诏依旧供报。凡属依御史台例,谒有禁。又诏纠察司察访本寺断徒以上出入不当者,索案点检。五年,诏毋以大理寺为试。六年,又诏:“凡断公案,先上正看详当否,论难改正,签印注日,然后过议司覆议;如有批难,具记改正,长贰更加审定,然后判成录奏。”又刑部言:“应吏部补授大理寺左断刑,先与刑部、大理寺长贰同议可否,然后注拟。仍取经试得循资以上人充,正阙以丞补,丞阙以评事补。”诏刑部、吏部同著为令。八年,诏大理寺推断事应奏及上尚书省者,更不先申本曹。 祐年,以右治狱勘断公事全少,并左右两推为一司。三年,三省请罢右治狱,依三司旧例置推勘检法于户部,从之。又诏大理寺并置长贰。四年,从刑部请,改本寺条,任大理失断徒已上五人或死罪二人,不在选限。 旧条,失断徒已上三人或死罪一人。 绍圣年,诏断刑狱依丰年选试法。二年,复置右治狱,置属如丰制。左右推事有翻异者互送,再有异者,朝廷委审问,或送御史台治之。符年,应大理寺、开封府承受内降公事,不得奏请移送。又诏应奏断公事,依开封府专条,不许诸处取索。 崇宁四年,诏大理寺诸司辄奏辟者,以违制论。政和二年,诏法任满,择职事修举、人材可录者奏举再任,仍许就任关升,理本等资序。五年,依熙、丰故事,复置习学公事四员,长、贰立课程,正、丞同指教。宣和七年,评事以上并差试中刑法人。又诏大理寺、开封府承受公事依法断遣,不得乞降特旨。中兴并省寺,惟大理寺不并。 绍兴初,诏正与丞并堂除。评事阙,则委本寺长、贰选择应格人赴刑部议定,申朝廷差填。如无应格,即选谙习刑法人权充。又立比较法以惩差失。隆兴二年,评事巩衍言:“评事检断,躬自节案。亲书断语,最为劳若。”诏增置,以八员为额。淳熙末,严寺出谒之禁,以防请托、漏泄之弊。绍熙初,除试中刑法评事八员外,司直、主簿选用有出身曾历任人,各兼评事系衔。将八评事已拟断文字,分两厅点检。或有未安,则述所见与长、贰商量。庆四年,定逐委仲月定日断绝之法。嘉定八年,申严绍熙指挥,重司直、主簿之选,增选试取人数以劝法科。 左断刑分案三:曰磨勘,掌批会吏部等处改事;曰宣黄,掌凡断讫命指挥;曰分簿,掌行分探诸案文字。设司有四:曰表奏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旬申月奏;曰开拆;曰知杂;曰法司。又有详断案八房,专定断诸路申奏狱案等。又有敕库,掌收管架阁文书。吏额;胥长一人,胥史三人,胥佐三十人,贴书六人,楷书十四人。 隆兴共减七人。 右治狱分案有四:曰左右寺案,掌断讫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曰驱磨,掌驱磨两推钱、物、文书;曰检法,掌检断左右推狱案并供检应用条法;曰知杂。又有开拆、表奏二司;有左右推,主鞫勘诸处送下公事及定夺等。吏额;前司胥史一人、胥佐九人,表奏司一人、贴书三人,左右推胥史二人、胥佐八人、般押推司四人、贴书四人。 隆兴共减五人。 大理寺一般设有: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五品下。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省、门下省。系者五日一虑。 龙朔二年,改曰详刑寺;武后光宅年,改曰司刑寺;唐中宗时废狱丞。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评事史二十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十八人,问事百人。 正二人,从五品下。掌议狱,正科条。凡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五品以上论者,莅决。巡幸则留总持寺事。 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徒以上囚,则呼与家属告罪,问其服否。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署钞目,句检稽失。凡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罪赎铜一斤,公罪二斤,皆为一负;十负为一殿。每岁吏部、兵部牒覆选人殿负,录报焉。 狱丞二人,从九品下。掌率狱史,知囚徒。贵贱、男女异狱。五品以上月一沐,暑则置浆。禁纸笔、金刃、钱物、杵梃入者。囚病,给医药,重者脱械锁,家人入侍。 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八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史,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录事二人。 △鸿胪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掌宾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凡四夷君长,以蕃望高下为簿,朝见辨其等位,第三等居武三品之下,第四等居五品之下,第五等居六品之下,有者居本班。 △典客署 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掌二王后介公、酅公之版籍及四夷归化在籓者,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酋渠首领朝见者,给禀食;病,则遣医给汤药;丧,则给以所须;还蕃赐物,则佐其受领,教拜谢之节。有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掌固二人。 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掌送迎蕃客,颛莅馆舍。 △司仪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凶礼丧葬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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